破特厨,伏哈伏,玩儿娃娃,偶尔挖坑

自海底,至阿汪的REPO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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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语言并不贫乏,我在海底,正想这么写,却发现笔尖锈掉了。


    还记得最开始看到你的画,将你整个loft翻了一遍,然后决定要专门开一个文件夹来放你的画,好难用漂亮的辞藻去夸奖你喔,我不是那种会说话的人啦,可是沉默的话你才不晓得我有多喜欢你画出来的东西呢,本来我是打算用我上两篇评论的那种装模作样的调调来码这篇REPO的,不过那样就只是变为让自己愉悦自己的高歌了。


    太喜欢你的破特了,每一格都让我想要跳入画框去亲吻他。不单纯是因为没有台词的缘故,实际上,你的每一幅画都那么安静,单单是眼神就足以说尽千言万语,你删掉的一篇博文,破特枕在德拉科的肩上,那个眼神,让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久。


    草稿风啊怎样都好,你的故事,你想表达的寂寞,用这个画风就足够了,不争着超越,也不会落后,在刚刚好的时间走到刚刚好的位置,遇见刚刚好的人,这就是完美,对我来说就是这样了。你说这是破特失忆后流落麻瓜界的故事,全篇唯有唯一一句台词,是由德拉科说出来的,从此起,车水马龙,全部都开始流动了,这里是世界尽头,再迈出了一步,那里就是新世界。


    我超怪。看到上一幅后我就在想,我要在堆满这人画的画的房间里入睡。这人画的花园,明明是铅笔画,寥寥几笔,但是居然那么明媚,生机勃勃。


   我自己曾经灰心丧气,说过,只恨自己既非英雄,也非千万人中某一个。为什么我会喜欢破特呢,我就是喜欢他是个普通的少年,就算大家都说他是救世主,我喜欢他窝在碗橱里摆弄着他的小士兵,喜欢他的恐惧和眼泪,喜欢他也会恋爱,喜欢他动怒喜欢他鲁莽,喜欢他的后悔,疲惫和志得意满,喜欢他的弱小与强大,喜欢他就算想要活下去还是说出了“我准备好去死了”。

    


    能遇见你太好了,你终究还是出了这个本子真是太好了,你最后没有放弃真是太好了,我本来以为这是一场看不到终点的漫长的旅途,但是我收到了你的小卡片,绿色的字,是破特眼睛的颜色。


   码到最后,窗外的暴雨也落下了。


  想亲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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